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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縣白洋鄉白石村新村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以了解目前地塊環境狀況,避免地塊遺留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和經濟損失,預防和控制用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對環境和未來接觸人群的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為了保證土地開發利用安全,詔安縣白洋鄉白石村村民委員會委托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詔安縣白洋鄉白石村新村建設用地位于漳州市詔安縣白洋鄉白石村內,總占地面積總面積17173.2平方米(其中地塊一12543.3平方米,地塊二4626.9平方米),地塊一中心坐標:經度117.069341°,緯度23.758221°,地塊二中心坐標:經度117.071610°,緯度23.756946°,地塊四至:東至居民地、規劃道路,西至居民地、空地,南至空地、規劃道路,北至居民地、規劃道路。 二、調查結果 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結果可知: (1)調查地塊位于詔安縣白洋鄉白石村內,總占地面積為17173.2平方米,根據詔安縣白洋鄉白石村村民委員會提供的“關于詔安縣白洋鄉白石村農村村民住宅建設農轉用報批相關事宜的會議紀要〔2023〕11號,”批準轉為居住用地(農村宅基地)。因此調查地塊屬于村莊住宅用地一農村宅基地,屬于建設用地分類中的第一類用地。 (2)相鄰地塊、1km范圍內的污染源經過污染源調查及分析判斷其不會對本地塊產生環境污染。 (3)調查地塊利用過程不存在重點關注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處理、儲存、處置;生產過程和設備,儲槽與管線無泄漏情況;不存在惡臭、化學品味道和刺激性氣味,污染和腐蝕的痕跡;尚不存在地塊的管線、溝渠泄漏情況;場地歷史活動未對場地環境質量造成明顯不利的影響,對人體健康風險未產生危害。 (4)調查地塊歷史用地情況不屬于工業用地,現場踏勘快速檢測中地塊內土壤樣品共檢測了15種重金屬和總揮發性有機物,快篩數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土壤環境風險評估篩選值,評價結果為全部達標,未發現疑似污染區域和疑似污染物。 綜上所述,本項目調查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下一階段的采樣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