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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市P2019-50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閩環保土〔2018〕22號)(2018.9.29)、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及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核要點(試行)(閩環保土〔2021〕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福建僑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委托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晉江市P2019-50號地塊(僑成·御景豪園)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可知,調查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滿足當前項目用地需求,現將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晉江市P2019-50號地塊位于晉江市永和鎮坂頭村。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8.574707°、北緯24.740459°,用地面積為30593平方米。調查地塊內現為居住用地及幼兒園。 根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350582202010025號)可知,調查地塊土地用途為R2+B1混合用地(城鎮住宅用地,零售商業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通過開展對晉江市P2019-50號地塊(僑成·御景豪園)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認地塊內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為后期該地塊的開發建設提供依據。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調查對地塊所在地及周邊區域開展了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現場定點和現場快篩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完成了《晉江市P2019-50號地塊(僑成·御景豪園)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三、調查結果 經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收集等工作對地塊內可能的污染源進行分析認為:調查地塊不涉及工況用途,不涉及規模化養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不涉及污水灌溉,歷史上不涉及環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險廢物堆放、不涉及固廢堆放與傾倒、不涉及固廢填埋,歷史上未開展過污泥堆肥活動,地塊及周邊不存在可能對本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污染影響的污染源。 經對調查地塊現場快篩結果,調查地塊內表層土壤的所有檢測數據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試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土壤環境風險評估篩選值。 綜上分析,調查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無可能的污染源,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調查活動可以結束,可作為住宅用地利用。 四、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福建僑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晉江市安海鎮鴻塔小區一號樓2樓 聯系人:姚明開 電話:18065508761 五、報告編制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區烏龍江南大道30號福州清華紫光科技園-海峽科技研發區1-5#研發樓第9-12層 聯系人:邱彩華 聯系電話:18859488116 |